政之所興在順民心,政之所廢在逆民心。
《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(xié)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講話》等文中引用
解讀
“民心”問題,對于一個執(zhí)政黨來說,是一個根本問題。《管子》中的這句話,正道出民心與執(zhí)政相輔相成的關(guān)系。習(xí)近平同志一再強調(diào),要“以百姓之心為心”,切身體會民心所向、民瘼所在、民生疾苦。在理論上鮮明提出、在實踐中明確要求以人民利益為出發(fā)點和落腳點,這是我們黨根本的政治優(yōu)勢所在。翻開90多年來的奮斗史,正因黨旗上始終銘刻“人民”二字,我們黨才獲得了深厚的土壤與不竭的動力。從推出淮海戰(zhàn)役勝利的手推車,到白山黑水間“我為祖國獻石油”的激情;從“大包干”契約上按下紅手印,到“汶川一代”“鳥巢一代”展現(xiàn)的公民意識,人民成為革命、建設(shè)和改革的動力之本和智慧之源。今天,面對人民過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,我們必須再接再厲,使發(fā)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,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(wěn)步前進。
原典
政之所興在順民心;政之所廢在逆民心。民惡憂勞,我佚樂之;民惡貧賤,我富貴之;民惡危墜,我存安之;民惡滅絕,我生育之。......故從其四欲,則遠者自親;行其四惡,則近者叛之。故知予之為取者,政之
寶也。
[春秋]管子《管子·牧民·四順》
釋義
《管子》是戰(zhàn)國時齊稷下學(xué)者托名管仲所作,其中《牧民》《形勢》《權(quán)修》《乘馬》等篇存有管仲遺說?!赌撩瘛菲v的就是對人的管理,其中《四順》是從人心向背來論述治理之道的。
管子指出,政權(quán)的成敗在于人心的順逆,政令能夠推行,在于順應(yīng)民心;政令所以廢弛,在于違逆民心。接著列舉了民之“四惡”與“四欲”提出從其“四欲”則親,行其“四惡”則叛的論斷,主張要“四順”。所謂“四惡”,即“惡憂勞”“惡貧賤”“惡危墜”“惡滅絕”。管子對人性分析得十分透徹,他看到了百姓厭惡憂患勞苦、貧困低賤、危險災(zāi)禍、家族滅絕,而渴望“佚樂”“富貴”“存安”“生育”。管子認為,牧民”之道在于“四順”,即順應(yīng)百姓的這四種愿望,使其安逸快樂、富足顯貴、生存安定、生育繁息。能滿足百姓的“四欲”,疏遠的人會自動親近歸附:若使百姓陷入“四惡”的境地,親近的人也會背叛逃離。管子的思想在當(dāng)代仍具有啟迪意義。管理者應(yīng)在明了下屬何“惡”何"欲”基礎(chǔ)上順應(yīng)人心,才能形成良好管理機制。
治政之要在于安民,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。
《擺脫貧困·干部的基本功密切聯(lián)系人民群眾》等文中引用
解讀
人生在世,難免會遇到種種困難。放在整個社會,困難群眾的比例可能不大;但具體到一個人、一個家庭,困難就是100%的困難。所以,對于社會治理者,要讓群眾安居樂業(yè),最需要的就是解決好群眾切身的困難。習(xí)近平同志在十八大后第一次會見中外記者時,就強調(diào)“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,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(biāo)”,這包括“更好的教育、更穩(wěn)定的工作、更滿意的收入、更可靠的社會保障、更高水平的醫(yī)療衛(wèi)生服務(wù)、更舒適的居住條件、更優(yōu)美的環(huán)境”等等。“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”,如果只是嘴上說為民服務(wù),在行動上卻不能察其疾苦,如果只是在文件上寫著民生為懷,在政策制定中卻不能惠及民生,那就不能體察民瘼所在、民憂所系,就只會口惠而實不至,何談安民治政?遑論贏得民心?只要我們把民眾的疾苦了解到、處理好,“去民之患,如除腹心之疾”,只要我們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,我們的周圍就能吸引和凝聚起干百萬大眾,匯聚起建設(shè)國家、復(fù)興民族的強大力量。
原典
竊聞致理之要,惟在于安民,安民之道,在察其疾苦而已。......然尚有一事為民病者,帶征錢糧是也。所謂帶征者,將累年拖欠,搭配分數(shù),與同見年錢糧,一并催征也。......況今考成法行,公私積貯,頗有贏余,即蠲此積逋,于國賦初無所損,而令膏澤洽乎黎庶,頌聲溢于寰宇,民心固結(jié),邦本輯寧,久安長治之道,計無便于此者,伏乞圣裁施行。
-〔明]張居正《請獨積逋以安民生疏》
釋義
治政之要在于安民,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”,是對明朝張居正"致理之要,惟在于安民,安民之道,在察其疾苦”一語的化用。致:達到,實現(xiàn)。要:關(guān)鍵。其意為:實現(xiàn)國家安定的關(guān)鍵,就在于使百姓安居樂業(yè);而要讓百姓安居樂業(yè),就必須體察他們的疾苦。張居正的這一觀點
繼承并發(fā)展了儒家民本主義思想。萬歷十年(1582年).張居正向明神宗上《請蠲積逋以安民生疏》奏請在全國范圍內(nèi)停止帶征錢糧,對于百姓積欠的部分不再追究。蠲(juan):除去,免除。積逋(bu):累欠的錢糧。帶征錢糧“將累年拖欠,搭配分數(shù),與同見年錢糧,一并催征”.而百姓即使遇上豐年,收獲的糧食也僅夠交納當(dāng)年的錢糧;如遇上災(zāi)年,當(dāng)年必然無法足額交納。而征收錢糧的人為了向朝廷交差,“往往將見年所征那(nu6)作帶征之?dāng)?shù),名為完舊欠,實則減新收也”。如此年復(fù)一年,百姓所欠的錢糧就越來越多,終將無法承受。張居正提出了具體的解決辦法:只需交足當(dāng)年應(yīng)交之?dāng)?shù),不再補交過往年份的積欠。這樣既減輕了百姓的負擔(dān),亦減輕了連帶而來的吏治弊病。并稱“久安長治之道,計無便于此者”
